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到类人才(南京人才安居要求)

2022-10-01 22:35:44 证券 group

南京人才补贴2022新政策

人才安居政策

(1)在《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中在岗在职人员

(2)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

(3)本市户籍,且住房未达本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人才创业政策

(1)对于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宁面试者发放1000元/人面试补贴

(2)参加见习培训的青年大学生,见习期内可按规定享受我市*工资标准80%的生有哪些活费补贴?

(3)海智湾海外人才公寓3个月免费入住,期间每个月3000元研习补贴

(4)工作满一年,符合条件的名校优生可以获得2-4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5)留学人员科技创新择优资助3-10万元

(6)海外高层次人才从事项目研发和科研攻关(企业专家工作室),择优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

(7)高层次人才科技贡献奖励50-100万元

(8)企业*/省级博站(含分站)的全职在站博士后,5-10万元生活补贴

(9)紫金山英才先锋计划-创新类高层次人才:100万元资金资助,*300万元配套奖励

(10)紫金山英才高峰计划-创新类*人才:5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全球影响力*人才(团队)的市区两级财政综合*1亿元

等等

综上问题所述南京人才补贴2022新政策是有用的,我们可以了解南京对人才的优惠政策。建议大家应该毕业后想去南京创业的青年可以参考相关政策。

法律依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第三条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

南京f类人才标准

南京F类人才标准如下:

1、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或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含在职进修人员)(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2、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或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学历(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含在职进修人员)(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3、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取得技师、*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人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工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该25周岁以下)。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

第三条 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中在岗在职人员;

(二)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

(三)本市户籍,且住房未达本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到类人才(南京人才安居要求) 第1张

南京人才引进政策

《意见》明确,高层次人才可选择申领不少于300万元的购房补贴、申购不低于200平方米共有产权房、免费租赁200平方米人才公寓。对于人才安居办法覆盖范围以外的高校毕业生,拿补贴租房的时间由2年延长至3年,而人才安居办法认定的企业中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拿补贴租房的时限则长至5年。高层次人才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放宽到4倍。(目前南京执行的公积金政策,购房个人贷款限额为30万元。)

该意见提出,国际国内*人才、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三类高层次人才,以及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三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等,在南京市无住房的,可不受户籍限制,通过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筹集部分房源定向供应的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随着南京市出台今年第一号文件:《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以来,该市接连出台“引才政策”,希望通过安家落户的各项优惠,吸引海内外人才到南京发展。

据该市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4月,南京市政府就已经出台了《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并于当年7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出台的新政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条件、扩大了覆盖范围、增加了安居方式、加大了政策力度,在原《办法》基础上,进行了深化和拓展。

根据计划,南京将在五年时间内,重点引进30名急需紧缺的外国专家、40个海外高端创新团队,挂牌50个支持柔性引才的海外专家工作室。预计,到“十三五”末,南京人才资源总量将增长到311万人,每年吸纳20万以上大学生在宁就业创业。

据介绍,此次新政就是为了解决引进人才的落户购房后顾之忧。

在此次新政中,*明确了几类高层次人才的分类,主要指《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认定的A、B、C类人才:A类即国际杰出人才,以两院为参照基准。B类是指国家领军人才,以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选为参照基准。C类则是指地方拔尖人才,以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为参照基础。

对于这三类急需人才,南京市提供了多种安居方式:

A类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上可在本市选择申购不低于200平方米共有产权房、免费租赁200平方米人才公寓、申领不少于300万元购房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B、C类人才可分别申请15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或人才公寓,也可申领每月7500元、6000元的租赁补贴。

此外,对于A、B、C三大类人才以及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等的购房,《意见》提出:在本市无住房、购买首套房的将不再受户籍限制。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放宽到4倍;

A、B、C、D、E类人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加大高校毕业生安居政策支持力度

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技术、技能型人才凭*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后,即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

享受多种安居方式

新毕业的大学生在我市就业后,可申请享受租赁补贴、共有产权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租赁补贴政策新变化

租赁补贴的期限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标准不变,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

住房条件由“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调整为“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租赁补贴期限说明

符合《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受企业性质、行业等条件的限制,以个人名义申领3年的租赁补贴。

大学生租赁补贴申请可进入“我的南京”APP中政务“智慧人社”入口进行申请。

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F类人才认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符合政府鼓励的产业发展方向企业中工作的,可通过企业申领每月600至1000元租赁补贴,期限5年。也可申请租赁3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细则来了 南京人才安居房“先租后售”

原标题:人才安居房“先租后售”

博士租房补贴提至每月2000元, 需要另行申请吗?人才在南京买房,贷款是否有利率优惠?……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京市人才安居*服务实施细则》,对这些问题都进行了明确。

博士租房补贴提高不需另行申请

今年起,南京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安居租赁补贴标准提升至每月2000元。享受以前老政策的博士是否要重新申请?《细则》明确,正在享受政策的从2019年1月起直接提高补贴标准,不需要另行申请。新申请的按新标准执行。

目前,南京不少出让的地块中都要求配建人才安居房。人才安居房,是按租还是卖的方式,供应给人才?《细则》明确,对集中建设、配建的具备销售条件的人才安居住房,可采用先租后售的方式进行供应,租期五年内可享受优惠租金。人才租满五年可向产权单位以优惠价格申请购买该房屋的产权。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人才安居住房取得产权五年后方可转让,取得产权不满五年需退出的由原产权单位优先回购。

人才贷款购房有望享受优惠利率

《细则》明确,协调金融机构,对人才安居办法中规定的A、B、C、D、E类人才购房贷款给予利率优惠,对A—F类通过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承租市场化租赁住房或办理装修分期付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便捷和优惠。

开具购房证明事项也有细则: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规定的A—F类人才或经认定的其他人才(含海外人才),通过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开具购房证明时,中国大陆公民凭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通行证、外国公民凭护照,其他人才认定等材料根据系统提示上传。

建立动态人才住房需求库

南京还将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对象由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扩大到D、E类人才。建立动态的“人才住房需求库”,采取“订单式”的方式定向筹集房源。人才在提交申请时同步填写住房需求,系统定向推送房源信息,进一步优化人才选房、购房流程,推行在线选房,努力实现供需*匹配。

符合“4+4+1”主导产业方向,新引进投资额超25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等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房产局等部门的配合指导下,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向市政府提出申请,适当增加其配套建设人才公寓等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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