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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月29日讯昨日晚间,第一创业(002797.SZ)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创业实现营业收入32.55亿元,同比增长4.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5亿元,同比减少8.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2亿元,同比减少5.3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1亿元,去年同期为-1.90亿元。
今日,第一创业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5.77元,跌幅1.87%。
第一创业拟以现有总股本42.0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68亿元,占公司2021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6.94%。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021年,第一创业基本每股收益0.18元/股,比上年同期减少14.2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6%,较上年同期下降2.05个百分点。
截至2021年末,第一创业资产总额431.47亿元,同比增长6.18%;负债总额281.58亿元,同比增长7.47%;资产负债率为56.43%,较上年同期上升0.69个百分点;流动比率为192.05%,较上年同期上升5.86个百分点;速动比率为192.05%,较上年同期上升5.8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类别来看,第一创业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收入为8.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36%,营业利润率35.17%;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为3.5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08%,营业利润率85.87%,同比下降3.47个百分点;固定收益业务收入为4.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17%,营业利润率46.30%,同比上升11.17个百分点;投资银行业务收入1.7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39%;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为10.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91%,营业利润率26.83%,同比下降17.06个百分点;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收入为1.4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45%,营业利润率33.25%,同比下降15.25个百分点;其他业务收入为2.9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34%。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第一创业券商资管业务受托管理资金总额584.53亿元,较2020年末减少137.42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设立并在存续期的产品322只,其中特定资产管理计划243只,证券投资基金79只。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创金合信受托管理资金总额8107.15亿元,较2020年末上升2425.58亿元,增幅为42.69%。
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报告期内,股权融资业务方面,一创投行完成IPO项目2单、定向增发项目3单,总承销金额31.39亿元;债权融资业务方面,一创投行完成公司债项目27单、企业债项目2单,总承销金额119.50亿元;财务顾问业务方面,一创投行完成2021年A股市场第二大资产规模并购重组项目――冀东水泥并购重组项目,项目交易对价136.23亿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20亿元。
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方面,2021年,公司新增客户数18.80万户,较2020年增长27.97%;日均资产2145.61亿元,较2020年增长18.2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融券本金余额72.89亿元,同比增长28.67%,融资余额市场份额同比增长12.09%
2021年,第一创业信用减值损失为7776.32万元,同比减少64.21%,主要系本期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少。其中,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损失1.01亿元。
截止2021年末,第一创业在职员工3481人,包含母公司在职员工2788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693人。
2021年末,第一创业应付职工薪酬9.89亿元,上年同期为9.32亿元。
2021年,第一创业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3.26亿元,上年同期为10.25亿元。
经计算,2021年,第一创业员工年度薪酬福利总额为13.83亿元,上年同期为13.19亿元,同比增长4.85%。
报告期内,第一创业共受到2次处罚。
2021年5月21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及付林、梁咏梅出具《关于对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付林、梁咏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38号),事由为:中国证监会发现一创投行及付林、梁咏梅在保荐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在提交的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中,未及时报告、披露发行人及其董事长蔡祖明涉嫌行贿的行为及该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从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21年6月25日,深圳证监局向公司出具《关于对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60号),指出公司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风险管控方面的问题,个别资管计划为商业银行规避监管要求提供通道服务等,因此对公司采取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报告期内,第一创业新增诉讼、仲裁2起。
1、与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加银”)损害赔偿纠纷。2019年7月11日,民生加银作为管理人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民生加银产品”)与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进行了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交易到期后,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未及时向民生加银产品支付回购资金及利息。2021年12月27日,民生加银以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存在侵权行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民生加银支出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合计32,117,259.68元。目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2、与云南兆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星期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LYONEGROUPPTE.LTD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2017年8月24日、2017年11月1日,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资产管理计划与云南兆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星期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LYONEGROUPPTE.LTD(以下简称“融资人”)先后完成了两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标的均为星期六(证券代码002291)。两笔合约到期后,融资人均未按时完成购回构成违约。2020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强行平仓,融资人偿还完毕全部本金并被扣收违约金。
融资人提起仲裁,请求仲裁机构裁决公司和资产管理计划向融资人赔偿损失、返还违法扣收的违约金及相应税费、承担融资人支出的律师费及仲裁费用合计217,500,536.88元。2022年1月16日,仲裁机构开庭审理本案。目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除上述披露事项外,第一创业及控股子公司无主动起诉的尚未取得终审判决、裁决或未执行完毕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不含资产管理案件、第三方待起诉案件和通道类业务案件);第一创业及控股子公司被诉案件7起,涉案金额(本金)约为3,355.26万元。
此外,截至报告期末,第一创业在已公告的定期报告中披露过的主要未决诉讼、仲裁事项有9起。
1、与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2021年2月23日,法院裁定受理弘高慧目破产清算并启动债权申报,公司作为债权人已申报其债权;2021年3月17日,法院裁定执行程序中止;2021年4月27日,公司作为债权人参加了弘高慧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与开晓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2021年11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公司发现开晓胜符合恢复执行程序的条件,则可申请恢复执行。
3、与锦州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中科”)、阜新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中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锦州中科:2021年12月28日,法院裁定通过担保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并参加了债权人会议。阜新中科:2021年3月4日,法院立案执行;2021年12月28日,法院裁定通过担保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并参加了债权人会议。
4、两起与曹永贵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2021年1月4日,两起曹永贵案件的部分质押股票分别已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完成拍卖。2021年3月15日,法院已对其中一起案件出具裁定结案。2021年12月,为实现未清偿的债权,公司提起普通程序诉讼,目前沟通法院立案中。
2021年8月6日,经公司申请,法院对另外一起案件终止执行后恢复执行。2021年10月27日,法院拟拍卖曹永贵名下所持全部金贵银业股票,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前述司法拍卖已于2022年1月6日进行。
5、与苏州茂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以下简称“苏州茂裕”)。2021年1月28日,公司起诉要求苏州茂裕偿还剩余全部欠款且法院已随后立案。2021年7月30日,公司申请撤诉并恢复执行。2021年8月9日,法院同意公司撤诉。目前在对质押股票进行处置过程中。
6、与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策”)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2021年4月1日,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北京安策上诉后,公司于2021年9月收到二审胜诉判决。随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受理。目前,本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7、与新沂必康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2021年6月8日,法院做出基本支持公司请求的一审判决。2021年6月15日,新沂必康破产重整案被受理后,其涉及的民事执行程序均因此中止。2021年9月24日,公司向新沂必康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24日,法院分别裁定受理新沂必康和陕西北度、江苏嘉萱等40余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2022年2月28日,公司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与何巧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2021年6月23日,本案一审开庭,目前等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9、与秦朝晖证券回购合同纠纷。由于“公司与秦朝晖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一案”未能足额实现公司债权,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秦朝晖偿还剩余全部欠款。2021年3月15日,法院正式立案。2021年6月29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2021年8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公司大部分请求。2022年2月,一审判决生效,公司胜诉。
跨界并购是许多上市公司转型升级的机遇,但即将退市的*ST美都(600175.SH)却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掉进了盲目跨界的大坑。
在行业高点入局,然后迅速跌落,从页油资产、互金平台到新能源锂电池,原本经营房地产、商贸业务发家的*ST美都多次画饼多次梦碎。
在连续亏损、巨额债务未还、海外资产血本无归等多重压力之下,*ST美都终于不堪重负。
5月27日,*ST美都连续第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面值,正式触及破面退市红线,公司也随之发布公告称,由于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在5月28日起停牌,证监会将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
多起并购暴雷
*ST美都出自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闻掌华。1993年,有乡镇政府工作经验的闻掌华“下海”,创办浙江德清县莫干山美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投身于房地产事业,并在德清建有多个地产项目。四年后,闻掌华开始担任浙江美都控股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2002年,美都集团借壳宝华实业,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宝华实业更名为美都控股。产业范围也逐步外扩,涉及房地产、商业贸易、旅游酒店服务等,经营地域逐步扩张到浙江省湖州、杭州等地。
2012年,伴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整,各地房地产销售和房价一度处于低迷状态,相当多的中小房地产企业转型或消亡。也正是在这时,上市10年的美都控股将目光投向了价格飙升的石油业务上。提出要多途径谋求转型升级,参与到其他战略新兴产业中去。
2013年7月,美都控股以1.3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Woodbine Acquisition LLC(以下简称WAL公司)***股权。资料显示,WAL公司拥有位于Eagle Ford地区的油气田开发区块。截至2013年5月底,WAL公司共有油井54口,开井53口。总日产油气当量8058桶/天,净日产油气当量5211桶/天。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至2014年,国际成品油价格连续下跌,但此时的美都控股似乎仍不在意,更是继续加码美国油田收购。公司证券简称也随之变更为“美都能源”。
2014年末,公司以1.45亿美元的总价,陆续收购了Devon油田区块和Manti油田区块。至此,公司拥有Woodbine油田区块、Devon油田区块和Manti油田区块等三项油气资产。三项资产统一归属美都美国能源有限公司(MDAE)。
收购时的公告显示,2012年和2013年一季度,WAL公司净利润为588万美元、720万美元。收购完成后,按规划WAL公司2014年部署新井54口、2015部署新井35口、2016年部署新井35口。预计WAL公司2014年年产值19.73亿元,净利润7.46亿元。如此交易如果进展顺利,无疑可视为一出完美的“抄底”。
然而数据显示,2014-2019年,美都美国能源有限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58亿元、-8972.02万元、-2.53亿元、-1.48亿元、7711.79万元、-6839.16万元,六年合计亏损3.24亿元。
眼看着能源资产未能实现目标,美都能源再次走上并购之路,这次他们把眼光放在了当时受资本热捧的互联网金融上,2015年公司推出“能源主导(传统能源+新能源)、金融创新”的战略定位。
2016年12月,*ST美都子公司美都金控通过增资和收购股权,获得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合汇)34%的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共计出资7.14亿。
2017年,鑫合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9亿元,超过承诺数2045万元。不过好景不长,2018年以后,互联网金融市场整顿开始,互金企业暴雷不断,2019年4月,鑫合汇实控人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依法对鑫合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对实控人及相关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根据2020年1月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发布的信息,鑫合汇一案仍在侦办中,*ST美都7.14亿元投资何去何从不得而知。
早已不堪重负
除了上述资产收购外,*ST美都在新能源板块多有尝试,却屡战屡败,可谓“*”踩雷
2016年11月,*ST美都子公司浙江美都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墨烯科技)与杭州述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1亿元,成立德清美都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通过合资公司以3.97亿元价格,收购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朗能动力)共计49.597%的股权,该笔收购溢价率278.58%,结果,2017年,德朗能动力亏损1940.91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亏损加大到1.49亿元。
2017年9月,美都墨烯科技又以2.4亿元获取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锂电)共计60%的股权,溢价率为360.72%。最终2018年和2019年,海创锂电净利润为1855.09万元和3277.77万元,只完成业绩承诺的61.84%和34.5%。
2018年3月,*ST美都以总价29.06亿元现金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锂业)98.51%的股权,溢价率为368.78%。当年瑞福锂业亏损3.93亿元。2019年3月,美都能源终止收购瑞福锂业股权,并约定由交易对方(瑞福锂业原股东)分8笔向上市公司支付50.23%的股权回购款,截止到目前上述款项仍未支付完毕。
并购层面的屡败屡战,对业绩方面拖累严重。Wind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9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37亿元,7049.61万元,1.61亿元,1.23亿元,亏损10.96亿元和亏损8.31亿元,扣非净利润方面除了2017年靠着互金资产录得1.64亿元之外,其他5年全部亏损,这也意味着公司本身主营业务的盈利早已不在。
此外,*ST美都自讲述转型故事以来,两次增发融资共计85.72亿元,如果再算上期间的公司债、短融等26.44亿元融资,合计融资112.16亿元。
如今,*ST美都退市进入倒计时,但对企业来说麻烦并未结束。
公告显示,截至5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约9亿元银行类债务。其中,已到期未还、即将到期的银行类债务约4.2亿元。在即将到期债务中,还涉及某民间融资服务中心的贷款,4笔合计1.2亿元,将于2020年7月底全部到期。
除了银行债务,还有业务类债务和其他债务。截至5月22日,*ST美都及子公司业务类债务超过1.3亿美元。其他类债务合计7.26亿元。
另外,启信宝数据显示,*ST美都及其子公司“周边风险”多达数百条,涉及到股权出质、司法协助、土地抵押和法律诉讼等。闻掌华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截至5月20日,累计被轮候冻结数量为4.24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9.55%
此前,*ST美都2019年度审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包括*ST美都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末,美都美国能源有限公司(MDAE)注册资本为0.01万元,净资产为-6.31亿元。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尊重规律、稳扎稳打。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久久为功、从容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防止刮风搞运动,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村建设要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
——注重保护、体现特色。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乡土文化,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防止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用,坚持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防止重建轻管、重建轻用。
——节约资源、绿色建设。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三)行动目标。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四)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细化分类标准。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五)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以县域为单元,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推进乡镇对外快速骨干公路建设,加强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建设,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地区城市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村镇延伸,有序实施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加强农村道路桥梁、临水临崖和切坡填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牧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六)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防范水库垮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有条件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七)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推进散煤替代,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取暖用能中的比重。
(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地冷藏保鲜,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面向农产品优势产区、重要集散地和主要销区,完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整合优化存量冷链物流资源。围绕服务产地农产品集散和完善销地冷链物流网络,推进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加强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间的功能对接和业务联通,打造高效衔接农产品产销的冷链物流通道网络。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商业体系,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利用村内现有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发展专业化农产品寄递服务。宣传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九)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数字电视和下一代互联网覆盖,进一步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质量和覆盖水平。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事项在线办理,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深入实施“雪亮工程”。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
(十)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加快推进完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十一)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顺应地形地貌,不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农房建设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以农村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主体,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设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
(十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研发干旱、寒冷等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引导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入室,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加强入户道路建设,构建通村入户的基础网络,稳步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出行不安全等问题。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
(十三)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发挥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支撑作用,强化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推动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新建改扩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农村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乡村地区继续教育发展。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完善基层公共卫生设施。支持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或诊室等设施条件建设,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持续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完善培养使用、养老保障等政策。完善养老助残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建立养老助残机构,建设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培育区域性养老助残服务中心。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支持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建设。
(十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推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干事创业。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做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村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干部。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做到*化、精细化,推动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du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
(十五)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融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封建*等不良风气,推广积分制、数字化等典型做法。
三、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
(十六)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专项推进方案,指导地方组织实施。各地要细化措施,强化政策的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
(十七)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防止形象工程。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十八)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对于重大乡村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十九)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项目谋划环节,加强农民培训和指导,组织农民议事,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在项目管护环节,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方法。在乡村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十)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四、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二十一)加强投入保障。中央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乡村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乡村建设行动作为重点积极予以支持,并向欠发达地区适当倾斜。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
(二十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机构法人、业务在县域的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把工作重心放在乡村振兴上。开展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
(二十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东西部协作帮扶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重点支持领域。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
(二十四)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
(二十五)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
五、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六)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省级党委和政府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及时解决推进乡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责任,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结合“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
(二十七)实行清单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细化到县(市、区、旗)。各县(市、区、旗)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各地综合考虑乡村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科学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
(二十八)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
(二十九)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建设题材文艺作品,增强乡村建设的社会认知度。
北京3月29日讯 昨日晚间,第一创业(002797.SZ)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创业实现营业收入32.55亿元,同比增长4.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5亿元,同比减少8.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2亿元,同比减少5.3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1亿元,去年同期为-1.90亿元。
今日,第一创业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5.77元,跌幅1.87%。
第一创业拟以现有总股本42.0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68亿元,占公司2021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6.94%。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021年,第一创业基本每股收益0.18元/股,比上年同期减少14.2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6%,较上年同期下降2.05个百分点。
截至2021年末,第一创业资产总额431.47亿元,同比增长6.18%;负债总额281.58亿元,同比增长7.47%;资产负债率为56.43%,较上年同期上升0.69个百分点;流动比率为192.05%,较上年同期上升5.86个百分点;速动比率为192.05%,较上年同期上升5.8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类别来看,第一创业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收入为8.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36%,营业利润率35.17%;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为3.5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08%,营业利润率85.87%,同比下降3.47个百分点;固定收益业务收入为4.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17%,营业利润率46.30%,同比上升11.17个百分点;投资银行业务收入1.7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39%;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为10.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91%,营业利润率26.83%,同比下降17.06个百分点;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收入为1.4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45%,营业利润率33.25%,同比下降15.25个百分点;其他业务收入为2.9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34%。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第一创业券商资管业务受托管理资金总额584.53亿元,较2020年末减少137.42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设立并在存续期的产品322只,其中特定资产管理计划243只,证券投资基金79只。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创金合信受托管理资金总额8107.15亿元,较2020年末上升2425.58亿元,增幅为42.69%。
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报告期内,股权融资业务方面,一创投行完成IPO项目2单、定向增发项目3单,总承销金额31.39亿元;债权融资业务方面,一创投行完成公司债项目27单、企业债项目2单,总承销金额119.50亿元;财务顾问业务方面,一创投行完成2021年A股市场第二大资产规模并购重组项目——冀东水泥并购重组项目,项目交易对价136.23亿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20亿元。
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方面,2021年,公司新增客户数18.80万户,较2020年增长27.97%;日均资产2145.61亿元,较2020年增长18.2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融券本金余额72.89亿元,同比增长28.67%,融资余额市场份额同比增长12.09%
2021年,第一创业信用减值损失为7776.32万元,同比减少64.21%,主要系本期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少。其中,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损失1.01亿元。
截止2021年末,第一创业在职员工3481人,包含母公司在职员工2788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693人。
2021年末,第一创业应付职工薪酬9.89亿元,上年同期为9.32亿元。
2021年,第一创业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3.26亿元,上年同期为10.25亿元。
经计算,2021年,第一创业员工年度薪酬福利总额为13.83亿元,上年同期为13.19亿元,同比增长4.85%。
报告期内,第一创业共受到2次处罚。
2021年5月21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及付林、梁咏梅出具《关于对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付林、梁咏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38号),事由为:中国证监会发现一创投行及付林、梁咏梅在保荐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在提交的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中,未及时报告、披露发行人及其董事长蔡祖明涉嫌行贿的行为及该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从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21年6月25日,深圳证监局向公司出具《关于对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60号),指出公司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风险管控方面的问题,个别资管计划为商业银行规避监管要求提供通道服务等,因此对公司采取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报告期内,第一创业新增诉讼、仲裁2起。
1、与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加银”)损害赔偿纠纷。2019年7月11日,民生加银作为管理人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民生加银产品”)与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进行了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交易到期后,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未及时向民生加银产品支付回购资金及利息。2021年12月27日,民生加银以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存在侵权行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民生加银支出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合计32,117,259.68元。目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2、与云南兆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星期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LYONE GROUP PTE.LTD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2017年8月24日、2017年11月1日,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资产管理计划与云南兆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星期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LYONE GROUP PTE.LTD(以下简称“融资人”)先后完成了两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标的均为星期六(证券代码002291)。两笔合约到期后,融资人均未按时完成购回构成违约。2020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强行平仓,融资人偿还完毕全部本金并被扣收违约金。
融资人提起仲裁,请求仲裁机构裁决公司和资产管理计划向融资人赔偿损失、返还违法扣收的违约金及相应税费、承担融资人支出的律师费及仲裁费用合计217,500,536.88元。2022年1月16日,仲裁机构开庭审理本案。目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除上述披露事项外,第一创业及控股子公司无主动起诉的尚未取得终审判决、裁决或未执行完毕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不含资产管理案件、第三方待起诉案件和通道类业务案件);第一创业及控股子公司被诉案件7起,涉案金额(本金)约为3,355.26万元。
此外,截至报告期末,第一创业在已公告的定期报告中披露过的主要未决诉讼、仲裁事项有9起。
1、与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2021年2月23日,法院裁定受理弘高慧目破产清算并启动债权申报,公司作为债权人已申报其债权;2021年3月17日,法院裁定执行程序中止;2021年4月27日,公司作为债权人参加了弘高慧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与开晓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2021年11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公司发现开晓胜符合恢复执行程序的条件,则可申请恢复执行。
3、与锦州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中科”)、阜新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中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锦州中科:2021年12月28日,法院裁定通过担保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并参加了债权人会议。阜新中科:2021年3月4日,法院立案执行;2021年12月28日,法院裁定通过担保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并参加了债权人会议。
4、两起与曹永贵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2021年1月4日,两起曹永贵案件的部分质押股票分别已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完成拍卖。2021年3月15日,法院已对其中一起案件出具裁定结案。2021年12月,为实现未清偿的债权,公司提起普通程序诉讼,目前沟通法院立案中。
2021年8月6日,经公司申请,法院对另外一起案件终止执行后恢复执行。2021年10月27日,法院拟拍卖曹永贵名下所持全部金贵银业股票,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前述司法拍卖已于2022年1月6日进行。
5、与苏州茂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以下简称“苏州茂裕”)。2021年1月28日,公司起诉要求苏州茂裕偿还剩余全部欠款且法院已随后立案。2021年7月30日,公司申请撤诉并恢复执行。2021年8月9日,法院同意公司撤诉。目前在对质押股票进行处置过程中。
6、与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策”)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2021年4月1日,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北京安策上诉后,公司于2021年9月收到二审胜诉判决。随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受理。目前,本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7、与新沂必康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2021年6月8日,法院做出基本支持公司请求的一审判决。2021年6月15日,新沂必康破产重整案被受理后,其涉及的民事执行程序均因此中止。2021年9月24日,公司向新沂必康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24日,法院分别裁定受理新沂必康和陕西北度、江苏嘉萱等40余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2022年2月28日,公司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与何巧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2021年6月23日,本案一审开庭,目前等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9、与秦朝晖证券回购合同纠纷。由于“公司与秦朝晖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一案”未能足额实现公司债权,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秦朝晖偿还剩余全部欠款。2021年3月15日,法院正式立案。2021年6月29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2021年8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公司大部分请求。2022年2月,一审判决生效,公司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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