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中恒集团(600252)发布的2021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18.82亿元,同比增长7.75%;归母净利润为3.45亿元,同比增长8.49%;研发费用0.64亿元,同比增长180.57%。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以开局争先、起步提速的紧迫感,统筹谋划起步争先,着力推进精益运营、有效投资、“产融投”协同发展等业务,加压奋进实现公司经营目标,以结果导向狠抓经营责任落实。随着多元化战略布局持续深化,公司业绩实现稳步增长。
近日,陕西证监局再次对中邮证券开出罚单并责令改正。中邮证券此次涉及的问题是公司廉洁从业内部控制不完善,以及资管业务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收入递延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等。与此同时,中邮证券时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丁奇文等三人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6月、12月,中邮证券也分别受到过处罚。
整改完成前不得新增资产管理业务
5月7日,陕西证监局发布了对中邮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经调查发现,中邮证券存在以下两大问题:
一是公司廉洁从业内部控制不完善,未制定事后追责机制,不同部门确定廉洁从业责任人和监督人的标准不统一,资产管理分公司廉洁从业风险点梳理不全面,未包含“让渡资产管理账户实际投资决策权限”等风险点及相应风险控制措施,未结合岗位、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目录,不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四条第*、第六条的规定。
二是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收入递延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2018年度和2019年度递延支付的收入金额低于40%,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金融工具估值不合理,不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号)第四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和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陕西证监局称,中邮证券应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各层级人员合规意识,按照内部制度追究责任,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在完成整改并经我局验收前,不得新增资产管理业务。
同时,陕西证监局还表示,丁奇文、李小振、胡韧分别为中邮证券时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时任资产管理分公司总经理、资产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因而对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一年以来频繁受罚
值得一提的是,《》
2020年6月30日,证监会发布对中邮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调查,中邮证券在开展债券交易业务存在四个方面问题,一是人员岗位混同,二是异常交易缺乏管控,三是信息监测系统建设不完善,四是自营远期业务交易对手管理制度缺位。此外,也因为上述原因,中邮证券相关人员需接受监管谈话。
当然,此事件并未就此结束。同年8月31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要求中邮证券处分有关人员,即对资产运营部投资经理郑文学、交易员吴昊以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王常鉴,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经济处分与问责。此外,证监会还认定王常鉴为不适当人选,要求中邮证券免除王常鉴现有职务,而且两年内王常鉴不得担任证券公司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人。
紧接着2020年12月22日,陕西证监局表示,中邮证券在全面风险管理、公司债券和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若干问题,上述情况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因此责令公司改正。
在上述发现的问题中,就资管业务而言,陕西证监局称,中邮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均为资管业务条线人员,且个别项目合规、风控人员均明确提示违规风险,决策委员会仍审议通过。
去年资管业务净收入行业排名提升5个名次
不难发现,在2020年12月和近日的处罚中,都涉及中邮证券的资管业务。事实上,去年中邮证券资管业务发展确实令人惊喜,但是从上述处罚中也能看到,在公司该业务的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应引起重视。
据中邮证券近期披露的2020年年报显示,去年中邮证券营业收入达7.94亿元,实现净利润达2.2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5.62%和15.26%。其中,经纪业务净收入1.12亿元,融资融券业务净收入2.01亿元,资管业务净收入1.05亿元,自营业务净收入2.24亿元,投行业务净收入1.48亿元。
中邮证券2020年年报
中邮证券表示,资产管理业务从规模化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主动管理转型取得丰硕成果,银证协同模式下的小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突破百亿规模,全年规模增长83.43亿元,新增资产管理产品50只。
此外,中邮证券强调称,投研能力得到市场验证,投资业绩报酬显著提升,全年实现业绩报酬收入3903.40万元,占资管总收入的比重超37%。市场化收入占比突破历史新高,带动单位规模管理费率提升38%,推动市场地位和行业排名不断前移。
数据显示,2020年,中邮证券资管净收入行业排名列51位、规模行业排名列40位,净收入、规模行业排名较去年分别提升5名、3名,稳步跻身行业中游水平。
中恒集团(600252.SH)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6.69亿元,同比增长下降8.79%。归母净利润5.21亿元,同比增长21.67%,扣非净利润3.28亿元,同比下降8.91%,基本每股收益0.1521元。
中恒集团(600252.SH)公告,2021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5亿元参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部湾财险”或“标的资产”)增资扩股,认购后持股比例不超过16.66%。北部湾财险控股股东为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投集团”),持股比例20%,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获得银保监会审批,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公告,拟以不超过1亿元认购北部湾财险2021年第一期资本补充债券,投资期限不低于5年。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公告披露,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制造,北部湾财险为财产保险公司,两者行业差异较大。公司近年参与多项关联企业非公开发行及设立基金等,关联交易较为频繁。
请公司:(1)结合增资后标的资产的股权结构及公司未来在标的资产董监高中的人员安排,补充披露对标的资产的会计核算方式,标的本次增资扩股是否存在其他增资方及具体情况;(2)补充披露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是否将金融投资作为业务发展方向,说明“跨产业资源整合”的具体表现;(3)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成立以来历年分红情况;(4)结合标的历史业绩表现及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战略及未来业务发展领域进一步说明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后续经营和业绩产生的影响,并充分提示跨行业投资的风险;(5)结合公司历史关联交易及本次关联交易,明确说明是否涉嫌向广投集团、金投集团及其他关联方输送利益或提供资金支持,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2.公告披露,北部湾财险2020年及2021年1-8月营业收入分别为33.14亿元、23.5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06亿元、-1.46亿元,货币资金分别为4.30亿元、6346.57万元,均波动较大。此外,评估报告显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金融监管指标中,实际资本、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保障基金下滑,其中,2021年9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9.95%,相较2020年的222.61%降幅明显。综合赔付率、综合成本率上升且后者持续高于***。
请公司:(1)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最近一年一期经营情况,包括保险业务收入构成、业务区域分布情况、原保费收入情况;(2)补充披露标的最近一年一期主要金融监管指标及行业平均情况;(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补充披露前述金融监管指标出现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标的资产抗风险能力是否充足;(4)结合分红、经营、投融资情况等说明货币资金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今年1-8月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标的资产盈利能力、偿付能力、承保能力是否具备可持续性;(6)标的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或其他潜在利益输送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公告披露,本次增资扩股采用市场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8月31日,北部湾财险净资产为12.59亿元,市场法评估价值为22.72亿元,增值率80.5%。每股评估价值为1.51元/股,中恒集团拟以1.50元/股认购。(1)请公司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历史评估或转让情况,与本次交易定价的差异及原因;(2)市场法评估的具体过程,包括可比的股权交易案例、价值比率等主要参数、公司股权评估价值的具体计算过程等;(3)收益法评估的具体计算过程,包括历年收入利润指标及其他主要参数等;(4)结合可比交易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同行业情况以及与北部湾财险的对比等,说明评估作价是否公允,评估增值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评估时是否充分考虑标的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请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4.公告披露,公司拟以不超过1亿元认购北部湾财险2021年第一期资本补充债券。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债券其他认购方及具体情况;(2)标的资产历史发债情况,包括金额、利率、认购方、兑付情况等;(3)结合相关债券的票面利率、公司历史金融投资金额及回报情况,进一步说明认购上述债券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相关投资是否涉嫌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或提供资金支持,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5.请公司同步披露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
6.请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对参与北部湾财险增资扩股及认购资本补充债券的必要性、标的资产估值和作价的合理性、投资支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并结合针对本次增资所做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说明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请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中恒集团》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中恒集团、中邮证券怎么样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
在网上平台嬴钱风控部门审核提现失败,网上被黑的情况,可以找...
在平台好的出黑工作室都是有很多办法,不是就是一个办法,解决...
农银理财和农行理财的区别是什么含义不同。农银理财是农业银...
炒股太难?小编带你从零经验变为炒股大神,今天为各位分享《「华利集团公...
本文目录一览:1、20部德国二战电影2、元宇宙概念股有哪些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