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南京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2025-04-30 15:37:59 基金 group

本文摘要: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 〖One〗根据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公积金缴纳比例在8%到12%之间,且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为1:1。这意味着...

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

〖One〗根据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公积金缴纳比例在8%到12%之间,且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为1:1。这意味着,南京在职职工的*月缴存额为260.8元,即1630元的8%乘以2,相比去年的238元,增加了24元。*月缴存额可达3888元,即16200元的12%乘以2,比去年的3648元增加了240元。

南京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

〖One〗缴存基数南京新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为下限1320元,上限13700元,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按单位和个人缴存的比例1:1核算,理论上说,每月缴存金额上限可达3288元(13700元×12%×2),*212元(1320元×8%×2)。

〖Two〗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2年7月1日开始执行,请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因特殊情况延迟调整的应从2022年7月开始补缴。公积金的申请条件: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Three〗南京公积金228元能贷款的额度无法直接确定,具体贷款额度需综合多个因素考虑。以下是对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详细解释:贷款额度综合因素: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比例、缴存时间、购房金额、贷款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因此,仅凭每月228元的缴存额,无法直接确定贷款额度。

〖Four〗申请人及所在单位需按规定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首付款要求:申请人需拥有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资金作为首付款。房屋买卖合同: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提供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地理位置要求:所购房屋必须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Five〗公式为“贷款员工每月支付公积金额÷贷款员工公积金的存款比例×偿还能力系数×12×实际贷款年限”。特殊缴纳情况:贷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华东石油管理部、监狱管理部缴纳公积金的,需根据配偶住房公积金缴纳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发行的贷款证明书,确定贷款额。配偶是军官的,需出具军官证。

〖Six〗南京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两次。具体规定如下:贷款次数限制:借款人和配偶在南京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在还清贷款本息后,若符合条件,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将不予受理。

南京公积金*基数2025

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南京市职工*工资标准2490元,而非2025。在这期间,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超过39900元。

南京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套和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15%和25%。扩大提取范围:自2025年4月1日起,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分两种情况:正常职工为2420元/月;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为1694元/月。缴存比例方面,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5%-12%,单位可自主确定具体比例。若单位经营困难,经相关程序同意,可申请将缴存比例降至5%以下(*不低于1%)或缓缴。

南京公积金缴纳基数2024

〖One〗在这期间,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超过39900元。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2024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

〖Two〗综上所述,南京公积金缴纳基数在2024年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以及相关的上下限规定进行了调整。具体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而定,以确保公积金制度的公平、合理和有效运行。

〖Three〗根据律图网查询:2024年南京职工的五险一金*缴费标准:社保均按照3030元作为*缴费基数;公积金则按照2020元作为*缴费基数。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是14%、个人是8%;单位缴纳医保的比例是5%、个人是2%等。

〖Four〗例如,南京市2024年度的*缴存基数为2490元,而上海市2024年度*缴存基数为2690元。*比例的确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这是全国统一的*标准。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
1.与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
2.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3.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4.如果发现本网站有任何文章侵犯你的权益,请立刻联系本站站长[QQ:775191930],通知给予删除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