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56(中国国际基金公司)002256股市*重组消息

2022-08-11 15:01:50 基金 group

00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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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002256.SZ)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并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公司拟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并出售参股子公司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简称“青海锦泰”)全部股权。截至目前,青海锦泰全部股权已质押给青岛博扬基业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青岛博扬”),同时已被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为保证公司后续出售青海锦泰全部股权事项顺利实施,达到偿还债务的目的,经公司与青岛博扬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置换质押物,并于2022年3月10日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青岛博扬同意解除青海锦泰全部股权质押及资产冻结受限事宜,同时公司将持有的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中锂”)30%股权质押给青岛博扬。




中国国际基金公司

第三家外资独资的公募基金公司来了。

9月24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挂出《关于核准设立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的批复》,路博迈成为国内第三家获准设立的外商独资基金管理公司。

“中国业务拓展的里程碑”

批复函显示,路博迈基金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由路博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Neuberger Berman Investment Advisers LLC)***控股,注册地为上海市,公司经营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020年4月1日,路博迈集团作为外资资管机构首批递交了设立外商独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同时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申请,并在2020年9月18日获得证监会受理。2020年11月24日收到第一次反馈意见。

路博迈中国区执行总裁兼路博迈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颂表示,成为首批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外资公募基金,是路博迈中国业务拓展的里程碑,这是中国业务的新起点,公募基金能够为更多的中国投资者服务,满足他们的多元化投资需求,以及帮助全球投资者进一步发掘中国市场价值。

刘颂此前在公开场合曾表示,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市场的投资机会对任何全球资产管理公司而言,均已进入了不容忽视的阶段。无论从市场容量还是投资机会的角度来看,中国市场越来越具有潜力,成为独立于新兴市场的资产类别。

路博迈表示,中国作为路博迈集团重点关注发展和高度重视的区域,通过近年来私募基金业务、投资顾问服务、QDLP试点业务的拓展,结合路博迈境外投资能力,对开拓中国业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搭建了资管领域内外交流的桥梁。伴随着中国经济深度融入全球市场,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带来的冲击,让全球的资管机构都更加意识到,只有全球经济保持开放和互通,守望相助,才能取得可持续发展和繁荣。

资产管理规模超过4330亿美元

路博迈是一家国际老牌资产管理公司,由被称为美国共同基金之父的Roy Neuberger在1939年与Robert Berman联合创立,为一家独立经营且由员工持股之私人投资管理公司,协助全球机构投资者、投资顾问与个人投资者管理股票、固定收益、量化投资与多元资产、私募股权、房地产及对冲基金投资组合。

路博迈1999年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2003年被雷曼兄弟公司收购,并成为其投资管理部。雷曼兄弟破产后,2009年,路博迈由现时主席及行政总裁George H· Walker所领导的管理团队带领公司分拆独立,于2015年实现员工百分百持股。

截至2021年6月30日,路博迈的资产管理规模超过4330亿美元(约合2.80万亿元人民币),管理资产类型涵盖股票、固定收益、对冲基金及流动性另类资产、房地产。

早在2008年路博迈就进入了中国市场,2016年路博迈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成立,2017年在中国基金业协会注册为私募基金管理人,2018年获得上海金融办支持成为QDLP业务试点机构,设立海外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

更多外商独资公募基金“在路上”

近年来,公募基金领域的对外开放脚步日渐加快,内外资机构加速同台竞技。

2020年8月21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核准设立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国内迎来了首家外资独资公募公司。

今年6月11日,贝莱德宣布获得了中国监管部门批准其在中国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牌照;6月18日贝莱德基金举行了开业仪式。8月6日,第二家外资独资公募富达基金也获批成立。9月7日,贝莱德首只公募产品正式成立。

除了贝莱德、富达基金和路博迈基金外,范达基金、施罗德基金、联博基金等外资机构也正在外资独资公募公司的审批流程中。

除了直接申请公募基*照外,为获得独资的公募基金公司,也有外资资管巨头选择谋求控股已设立的合资公募。

2020年8月24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显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信托”)挂牌转让上投摩根基金49%股权,而在2020年4月3日,摩根资管宣布与上海信托初步达成一项商业共识,将拟收购取得上投摩根基金股权至***。也就是说,待挂牌转让完成,摩根资管将很有可能全资控股上投摩根基金,使其成为外资独资公募基金公司。

2021年5月,华鑫证券通过在上海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股权。挂牌期满后,摩根士丹利作为*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述股权,受让价为人民币3.90亿元。未来待证监会审批通过之后,摩根士丹利持有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的比例将提升至85%,完成*控股。




002256股市*重组消息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债权转让完成声明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暨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2021年4月19日,深圳科恩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恩斯实业”)将对公司享有的剩余借款人民币64,817,916.67元(以下简称“第一笔债权”)及相关的债权人权利全部转让给青岛博扬基业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博扬”),2021年4月23日,公司与青岛博扬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

2022年2月15日,公司继续向青岛博扬借款5,500万元(以下简称“第二笔债权”)用于补充资金流动性,借款利率15.4%/年,借款时间为30日。2022 年3 月31 日,公司已归还第二笔债权本金2,000万元,剩余3,500万元本金未归还。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正在进行的电站交易尚有部分手续办理受限,交割进度和预期回款严重滞后。为了确保公司近期资金流动性的充沛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投资进度,在对比多种融资渠道的融资成本和可行性后,经多轮磋商,公司与青岛博扬及海南盈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盈飞”)于2022年4月25日签订《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海南盈飞为青岛博扬***控股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博扬同意将上述第一笔债权64,817,916.67 元及第二笔剩余债权35,000,000.00 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及与该债权相关的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等全部债权人权利)转让给海南盈飞,年化利率为15.4%(日利率为15.4%/360)。海南盈飞同意给予公司第一笔债权延长8.5个月清偿期限,延期后,公司应于2022 年12 月31 日一次性清偿第一笔债权的全部本金64,817,916.67 元及相应利息,于2022 年4 月15 日清偿第二笔债权本金5,0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于2022 年7 月31 日一次性清偿第二笔债权剩余全部本金30,0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公司应按日15.4%/360计息,按季度向海南盈飞支付利息。

本次债务重组金额合计103,051,478.9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8%。本次签订《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8,926,720.5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80%,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本次债务重组在公司内部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盈飞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3XDY01

法定代表人:宋冠楠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13-1号华典大厦九层B041号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博扬基业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经查询,海南盈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海南盈飞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等方面均不存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

1、重组涉及债务的情况

债权人:海南盈飞投资有限公司

债务金额:103,051,478.92元

期限、发生日期及发生原因:海南盈飞为青岛博扬***控股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博扬同意将上述第一笔债权64,817,916.67 元及第二笔债权35,000,000.00 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及与该债权相关的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等全部债权人权利)转让给海南盈飞,年化利率为15.4%(日利率为15.4%/360)。海南盈飞同意给予公司第一笔债权延长8.5个月清偿期限,延期后,公司应于2022 年12 月31 日一次性清偿第一笔债权的全部本金64,817,916.67 元及相应利息,于2022 年4 月15 日清偿第二笔债权本金5,0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于2022 年7 月31 日一次性清偿第二笔债权剩余全部本金30,0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公司应按日15.4%/360计息,按季度向海南盈飞支付利息。

2、担保情况

原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的担保措施由海南盈飞依法承继,详

注:1、上述担保系公司与青岛博扬原合同项下的各项担保措施,已由海南盈飞依法继承,无新增担保,均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2、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披露《关于质押上海中锂30%股权的公告》,因公司拟出售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青岛博扬同意置换质押物,将原质押给青岛博扬的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置换为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30%股权,同时解除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质押。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尚在办理当中。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青岛博扬基业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海南盈飞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主债权本金确认

1、各方确认,截止2022 年4 月15 日,丙方应付甲方的第一笔债权本金为人民币64,817,916.67 元。

2、各方确认,截止至本协议生效之日,丙方应付甲方的第二笔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5,000,000.00 元。

3、上述两笔债权统称为“主债权”或“主债务”。

4、各方确认,主债权的年化利率为15.4%(日利率为15.4%/360)。

第二条 债权转让

甲方将主债权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及与该债权相关的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等全部债权人权利)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主债权全部本金之价格。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该债权。

第三条 债权延期清偿

1、乙方同意给予丙方对第一笔债权延长8.5个月清偿期限,延期后,乙方应于2022 年12 月31 日一次性清偿该债权的全部本金,即人民币64,817,916.67 元及相应利息。

2、乙方要求丙方于2022 年4 月15 日向乙方偿还本金5,0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并同意丙方在2022 年7 月31 日内一次性清偿第二笔债权剩余全部本金,即人民币30,0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

3、丙方应按日15.4%/360计息,按季度向乙方支付利息。

第四条 担保

原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的担保措施由乙方依法承继,详见上述“三、债务重组方案 2、担保情况”。

第五条 提前还款的约定

丙方申请提前还款,除应偿还的本金与利息外,需另外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主债权本金的5%。违约金由丙方在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同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借款每日计收千分之一的利息。除应偿还的本金与利息外,需另外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主债权本金的5%。

2、丙方应维持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维持公司高管团队的稳定不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不得私自处分担保公司的权益,如违反本条约定,情况严重,致使出借方认为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出借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借款逾期,按第六条第1款的规定计收利息。

第七条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债务重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正在进行的电站交易尚有部分手续办理受限,交割进度和预期回款严重滞后。为了确保公司近期资金流动性的充沛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投资进度,在对比多种融资渠道的融资成本和可行性后,经多轮磋商,公司与青岛博扬及海南盈飞于2022年4月25日签订《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

2、本次签订《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8,926,720.5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80%,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减轻公司偿债压力,缓解公司流动性。

3、上述担保系公司与青岛博扬原合同项下的各项担保措施,已由海南盈飞依法继承,无新增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002256 兆新股票

挖贝网7月14日,兆新股份(002256)近日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2,800万元–4,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7,214.05万元,同比亏损减少,基本每股收益为亏损0.01元/股–0.02元/股。

公告显示,本期受灾电站均修复完毕并网发电,但因上年出售部分光伏子公司,综合导致本期发电净利润下降。

本期因控股子公司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增资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公司股权被动稀释,公司失去对其的控制权,核算方法由成本法变为权益法,由此产生投资收益约人民币2,400万元,属非经常性损益;

本期参股子公司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88%)、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经营效益改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取得正收益;

本期公司高息债务压力缓解,相比上年同期财务费用大幅下降,但仍拖累经营业绩。

挖贝网资料显示,兆新股份涉及业务包括:新能源、精细化工、生物降解材料三大类业务,其中新能源业务主要为太阳能光伏发电,参股公司涉及锂盐产品深加工、盐湖提锂等业务,公司不参与前述参股公司的运营,并不具备锂盐产品相关领域的技术及人员储备,更多在于挖掘业务协同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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