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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保险从业者(包括我)都会和客户说,在中国不用太纠结保险公司大小,因为这个行业属于强监管行业,正常情况下,我们的保单很安全。
但很多业务员常跟客户讲保险公司是不会破产的,这点实际上是不对的。
实际上,虽然我们国家的保险公司破产的概率是很低的,但保险公司客观上来说是可以破产的,而且,破产之后,我们的保单是有可能会有损失的。
要说明白这点,就需要先弄明白监管对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制定的风险防范机制,也就是当保险公司做到了什么程度,什么情况下,才可能威胁到我们持有的保单:
简单来说,我们的保单在监管上有四层保护机制,分别是准备金评估、偿付能力管理、监管介入整顿或接管、破产清算启动保险保障基金,只有当启动了第四层的保护机制之后,我们的保单才有可能面临损失。
保险保障基金是第四层保护机制,是确保保险公司履行合同的“最后防线”。
上个月28号,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就是针对第四层机制的修订规范。
这是对14年前发布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今天,我想根据这个新版规范征求意见稿,说说我们国家对消费者的保单保护机制。
先第一层保护机制,准备金的评估。
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而从保费收入中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
保险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保险公司应有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作为后盾,随时准备履行其保险责任。
以重疾险为例,银保监会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使用《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率表(2020)》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有明确指出: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在设计*保险的时候,就要根据设计时假定的事故发生率去专门准备对应的钱,用来面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理赔。
再说第二层保护机制,偿付能力管理。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对保单持有人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针对保单的资产负债比(我们的保单就是保险公司的负债),对偿付能力的监管也是国家对保险市场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
偿付能力分为核心偿付能力和综合偿付能力,这个数据保险公司每个季度都需要公布,在保险公司的官网的“公开信息披露-专项信息-偿付能力”就可以查到。
我们监管现在实行的是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
只有核心偿付能力在50%以上,综合偿付能力在***以上,并且风险综合评级在B以上的保险公司才算达标,任何一条不符合,就会被监管介入。
监管会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保险公司为重点核查对象。
接下来说第三层保护机制,监管的整顿和接管。
当偿付能力触发红线的时候,监管就会亲自下场整顿,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
监管下场整顿的手段包括约谈,责令提交改善计划,高层人员调薪,限制股东分红,责令注资,停止新业务,限制投资,高管追责等,手段很多。
如果整顿效果不好,或者监管认为保险公司有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的时候,监管就会对保险公司实行接管。
接管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二年,接管期限届满,被接管的保险公司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终止接管,并予以公告。
能走到这一步的保险公司在中国保险史上也并不多见,最近一次我印象中应该是2020年的时候的华夏人寿和天安人寿被接管,当时还闹得很大。
最后的第四层保护机制,启动保险保障基金。
一般而言,经过前面3层机制,一家保险公司基本上都可以救回来了,毕竟监管都亲自下场了。
但也不是*的,对于采取上述措施后偿付能力未明显改善或进一步恶化的,中国银保监会就依法采取重组、破产清算等措施。
只有当前面几种保护都没有挽回这家保险公司,才会到这第四步。
实际上,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保险公司破产之后,就会启动这个保险保障基金来保护我们的保单利益。
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这里面涉及的内容比较多,所以我分为两块来说,第一块认真解释一下保险公司的破产制度,第二块解释破产之后,保险保障基金的运作方式。
1-关于保险公司破产
根据保险法:
很多代理人老是说保险公司是不会倒闭的,实际上引用的是保险法:
引用这条来解释保险公司是不会倒闭是不对的,因为解散和破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保险公司不是一般的公司,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保险公司可以依据《公司法》自由解散,那势必会损害到保单持有者的利益。
设想一下,如果你的保单在持有期间,保险公司突然宣布解散,并执行债务清算,你的保单能获得只有现金价值的补偿。
但这份保单真正的价值并不是那点现金价值,而是保险公司对我们的负债,隐含的是未来可能面临的赔付条件和这个期间的保障承诺。
因此,监管不允许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解散,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限度的维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为的就是防止保险公司利用一般《公司法》逃避责任,防止资本把保险公司当成融资工具。
但是,保险公司也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它同样需要通过科学的运营实现盈利。这就意味着因“资不抵债”而不得已破产的情况是有可能发生在保险公司身上的。
所以,这里强调的是“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而不是所有保险公司都不可以解散。
所有保险公司都是可以破产的,只是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性质比较特殊,所以,即使是要破产,也要做好善后工作才可以破产,不可以解散,其他保险公司是可以解散的。
根据保险法:
也就是说,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破产,必须先把自己的业务转给另一家保险公司去接手,才可以破产,如果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接手,监管就会指定一家保险公司去接手,从而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
在中国历史上保险公司破产的情况确实非常少见,但不是没有,最近的一次就是2020年的安邦保险破产重组。
所以,不要再认为保险公司不会破产了,只有人寿保险公司破产必须安排重组和接管。
除此之外的其他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解散的,我们的保单是有可能因为保险公司破产而产生损失的。
讲到这里,希望大家能理解关于保险公司破产和解散是怎么回事,接下来就说说万一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了,我们的保单能获得的保护是什么,有可能造成什么损失。
2-保险保障基金的运作方式
这里就要开始讲开篇提到的银保监会最近发布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了。
先说下这个新的规范对比旧版规范做了哪些重要调整:
新版明确了保险公司破产必须转让的保险业务为:人寿保险业务、长期健康保险业务、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和年金保险业务。
前面《保险法》关于破产提到必须转让的保险业务的是“人寿保险业务”,这就是之前监管的表述并不严谨的地方,监管之前一直都是用“人寿保险”和“非人寿保险”这样的表述,很容易给人造成混淆。
因为在这样的描述中,我们其实很不明确,重疾险到底算不算人寿保险业务。
新版改用了“长期保险业务”和“短期保险业务”来进行定义显然更简洁明了。
短期保险业务为“财产保险、短期健康保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长期保险业务为“人寿保险、长期健康保险、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年金保险”。
由此可以明确长期重疾险也在破产保护范围内。
所以,可以预见的一点是,未来《保险法》应该也会要跟进这方面的描述改动。
保险公司破产之后,如果保险公司“资不抵债”,会危害到保单持有人利益的时候,保险保障基金会给我们的保单兜底。
具体细分为两种情况
短期保险业务:
所以,对于一年期的短期保单来说,如果保险公司破产,资不抵债的时候,5万块钱以内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会进行兜底,超过5万的部分,个人会有10%的损失,机构会有20%的损失。
长期保险业务:
也就是说,长期保单监管都会指定保险公司接手,并且如果资不抵债,监管会对接手的保险公司进行救助,但接手的保险公司要对消费者负责到底。
所以,只有长期的保单,在保险公司破产之后我们的保单利益不会有损失,像一年期的短期保险,如果保险公司破产,我们是有可能会有损失的。
最后做个总结,在中国,保险公司的监管确实是非常严的,我们的保单在四层保护机制下,确实是很安全的。
但也并不是说*的,并不是说所有保单都是“刚兑”的。
实际上我也并不应该把这块说得这么细,因为很多人对保险的信任本来就低,即使是告诉他们买保险*安全,他们也还是会有各种担心。
所以,如果我说实际上保险真的并不是*安全的,这点可能更容易动摇别人的信心,即使我列出了这么多监管文件,说明实际上不是*安全的地方并不多。
但这几年网上对保险的舆论趋势也是不太对劲的,现在网上的宣传几乎完全忽略了保险公司的性质,各种评测也完全不提保险公司方面的数据,这种做法本质上也是不负责任的。
现在很多网上的评测做的都是各种简单粗暴的价格对比,里面就涉及了不少是一年期的健康险,就有可能会涉及到这方面的隐患。
面对保险乱象,这两年的监管规范甚至都做到了矫枉过正的地步。
我这篇列举这么多的法律法规,想告诉大家的是:
我们不应该迷恋保险公司所谓的品牌价值,但也不能因此就被带着走到另一个极端。
希望大家能理性的做出自己的判断。
央广网北京8月15日消息(
小李是山东一所高校的在校学生,暑假开始之前,她想找一份兼职赚生活费,于是就在网上搜索职位,看到有一家公司正在招人,时间灵活,地点不限,收入也还不错,很符合她的要求,就投了简历。很快就有人联系她,说想要干这份兼职,需要先培训。小李说:“培训就是一个AR,还有一个是好像是PS,就看了两天课,他说要继续,如果想要更好的接单,就继续往下学。”
兼职还没开始,就要先培训、先交费。对方说,考虑到她是一名在校学生,手头没有足够的钱支付培训费,建议她通过一家叫“海尔消费金融”的公司进行分期贷款支付培训费。小李说:“当时的费用是4000多元接近5000元,他说可以分期贷款,把钱付过去。当时我没有太搞懂,他们就让我按照他们的步骤来。”
不过,据小李回忆,在她交完贷款申请的两三天后,觉得事情不对,通过投诉,及时终止了贷款申请。
虽然小李跳出了“培训贷”的陷阱,但是网络求职,遇见“培训贷”的还大有人在。大连的张先生就实实在在地掉了进去。
去年3月,张先生通过互联网找工作时,遇到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了培训合同,学习UI设计,也就是时下很热门的人机交互、操作逻辑、界面美观的整体设计。说是可以0基础学习,学成后推荐就业,工资很高。他当时没注意到,他签的培训合同上有贷款协议。张先生告诉
迫于要支付违约金的压力,又实在想找一份工作,他只能硬着头皮交了分期贷款的申请。张先生说:“前6个月是300多元,然后每个月是1000多元还是2000多元的,好像算下来18个月,总共是24800元。”
既然培训费都交了,那就去参加培训吧,但是在培训过程中,他发现学习的内容其实在网上也能找到,而且是免费的。“我觉得可能受骗了,这个时候我开始想找他们退钱,要求偿还,取消贷款,他们说不行,说要是觉得他们是骗子,我得拿出证据。”张先生说。
申请是自己填的,名字也是自己签的,所以之后张先生向消费者协会和当地工商局等多方寻求解决问题,都没有结果。有些绝望的他最后采取了极端的办法跟机构进行谈判,才把贷款问题解决掉。
据张先生介绍,他当时参加的那个培训班有20名左右学员,可能都有跟他同样的遭遇。
实际上,类似的案例确实并不少见。黑猫投诉运营经理孙晓明介绍,涉及的投诉对象主要集中在教育培训机构和网贷平台。孙晓明表示:“培训贷相关投诉呈现逐年增长趋势。2022年到目前平均每月在650单左右,7月达到高峰,超过1000单。从地区来看,广东地区较为集中,历史累计超2400单,占培训贷投诉总量的18%。此外,江苏、四川、浙江、山东、北京等地的投诉也比较集中。”
对于“培训贷”风险,今年4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2022年第1号预警就提到,有培训机构以提供兼职工作为由,诱导学生接受课程培训,并引导学生在网络平台填写不真实信息办理“培训贷”。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芦云提醒,这样的“陷阱”在实践中很难举证,所以下笔签字时一定要特别谨慎。芦云表示:“如果相应的机构在学生办理贷款的时候,并没有如实告知,甚至存在一些欺诈、误导性的宣传或者话术,很多情况下,可能学生在贷款的时候并不完全了解,导致错误地办理一些贷款。在这种情况之下,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学生可以去主张贷款合同不成立。但是确实在实践中比较困难,往往学生有需求,贷款机构或者是相应的培训机构人员去向学生进行推荐,学生在举证上很难去证明当时自己不知情,或者是被蒙骗,或者是被误导办理这样一些贷款。所以也提醒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这些贷款或者落笔签字的时候,一定要对签字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充分了解。特别是消费类的贷款或者是培训类的贷款,在办理的时候也要充分考虑到自身的消费能力,避免进行超前、过度的消费,更避免去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或者是不合规的途径违规办理贷款,从而对自己产生严重的征信影响。”
我们买保险,买的就是一份安全感,为了稳稳地获得这份安全感,我们会查看各种投保攻略、考虑保费保额、认真查看合同条款......只为了顺利投保。
不过,有人问:如果是保险的承载主体保险公司倒闭了,那保单会失效吗?交的钱会打水漂吗?这份安全感还会有吗?
一、保险公司会倒闭吗?
首先,给大家说明一下,保险公司是允许被解散的。
按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如果因为分立、合并而有解散的需要,或者说股东会解散,亦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解散,经过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批准后,是可以解散的。
而如果是有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解散是有限制的,因为分立、合并、或是被依法撤销的原因,才能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后,需要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依法破产后,同样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清算,需优先还清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顺序进行清算,具体
①欠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
②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
③欠交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④普通破产债权。
综上小结:无论是寿险保险公司还是财产保险公司,都是可以依法破产倒闭的,破产倒闭后会依法清算债务。
接下来,给大家依次说说:当保险公司倒闭了,我们购买的寿险、健康险、意外险、财产险会被如何处理。
二、保险公司倒闭了,买的保险怎么办?
1、寿险保单
寿险保单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型寿险、一种是新型寿险。
①普通型寿险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年金保险等常购买的。
如果是买的普通型寿险,保险公司倒闭后,会进入清算流程,然后把所有的寿险保单转让给其他有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简单来说,就是换一家保险公司为消费者服务。
②新型寿险包括:分红险、*险等理财类保险。
如果是这类新型寿险,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时,同样是将保单转移到新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不过,理财分红收益可能会成为0,甚至变成负数。
2、非寿险保单
非寿险保单通常是覆盖意外险、健康险、财产险这三类险种。
①意外险:包括短期意外险、长期意外险、旅游险等。
②健康险:主要还是医疗险和大病保险。
③财产险:包括家财险、企业财产险、责任保险等。
按照相关规定,当保险公司破产倒闭了,这些非寿险保单只能终止合同。
具体的处理方式是:保险公司会赔偿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然后解除合同。
如果保险公司赔付能力有限,那无法赔偿的部分会由保险保障基金代为赔偿,也就是说不用担心自己会有亏损。
看到这里,有人可能会有疑问:“假如我是买的寿险保单,当保险公司倒闭了,但我并不想被其他保险公司继续服务,可以选择退保吗?”
是可以的,选退保的话,就进入跟非寿险保单一样的处理流程,即退保单的现金价值,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就由保险保障基金代为赔偿。
写在最后:保险公司是会出现倒闭的情况,但不管是买的寿险、还是意外险、健康险、财产险,都会有保障我们消费者权益的办法来应对倒闭的情况。因此,我们不必为保险公司倒闭这件事忧虑,放心买保险就行。
看完文章,如还有疑问,可以查看《这样买保险,不花冤枉钱》这篇文章。
保观 | 聚焦保险创新
保险在经济社会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在养老、医疗、巨灾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素有“社会稳定器”之称。在经济学上有一个概念,大而不倒(Too Big to Fail,缩写TBTF),全球保险巨头们正是占据着关键性重要地位,一旦倒闭所造成的巨大连锁反应,连政府都不敢等闲视之。
本文以保险公司市值为标准,列举了全球排名前十、“大到不能倒”的保险公司。所有数据截至2019年10月18日。
TOP 10
信诺保险
信诺保险(Cigna)创立于1792年,是美国最古老的健康保险公司之一,按照会员数计算,信诺是美国第四大公开上市的健康保险商。
信诺不仅仅是一家健康保险公司,更是一家全球性的健康服务公司。公司与经纪人和顾问密切合作,开发创新项目,帮助个人和家庭改善他们的健康、福祉和安全感,并降低他们的医疗成本。 此外,信诺还提供全球本地医生和医院网络以及24/7/*全天候的客户服务。
信诺保险的市值为630亿美元。
TOP 9
安森保险
安森保险(Anthem)创立于1944年,前身是WellPoint,于2014年12月刚刚改名,是美国第二大健康医疗保险公司。安森保险提供广泛的综合保健计划和各种专业产品,如人寿保险和残疾保险福利、牙科、视力、行为健康福利服务,以及长期保健保险和灵活支出账户,公司现拥有4000万保户。
在运用技术创新医疗解决方案方面,安森保险一直走在行业的前沿。2018年9月,安森保险与IBM达成新的技术服务协议,共同推进安森保险的数字化转型。根据协议,IBM将继续为安森保险的主机、数据中心服务器以及存储基础架构提供运营服务。此外,IBM 还将为安森保险构建一个人工智能 (AI) 环境,打造7X24 小时不间断永续的自动化基础架构管理。这将为安森保险的客户、医疗健康服务的供应商和员工,带来更大价值和机会。
安森保险的市值为638亿美元。
TOP 8
法国安盛
安盛(AXA)是全球领先的保险集团之一,在56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02亿客户,员工总数超过12.5万人。该集团的主要业务是财产和意外险、寿险、储蓄和资产管理。该公司于1816年在法国成立,由几家保险公司合并而成,总部设在巴黎。
2013年,由于收购中国天平车险50%的股份,安盛成为在中国运营的*国际保险公司。去年,安盛又豪掷46亿收购安盛天平财险剩余的50%股权,这是外资机构第一次对排名前20的财险公司实现百分百控股,也是中国今年进一步金融对外开放后,外资对中国保险市场的*一笔股权投资。
安盛集团的市值为645亿美元。
TOP 7
安达保险
安达保险(Chubb)是全球市值*的上市财产及责任保险公司,在54个国家和地区拥有经营机构,为不同群体的客户提供商业和个人财产及责任保险、人身意外和补充医疗保险、再保险和人寿保险。
2015年,安达保险集团(ACE Ltd)以283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竞争对手丘博保险集团(Chubb Corp)。该集团在大中华地区继续使用将近20年的ACE中文名称,即“安达保险”,同时又沿用后者的英文名称Chubb。
安达保险的市值为696亿美元。
TOP 6
德国安联
慕尼黑安联球场
安联集团(Allianz)成立于1890年,是德国一家领先的金融服务公司,其客户遍及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安联提供包括寿险和健康险,财产险和责任险,以及资产管理在内的核心业务,并为将近一半的世界五百强大企业提供不同类型的保险服务。
安联保险的市值为1032亿美元。
TOP 5
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是中国大陆*的国有保险和金融服务公司之一,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之一。集团业务涉及人寿保险,养老金计划,资产管理,财产和伤亡保险,投资控股和海外业务。
中国人寿是中国乃至世界第一家分别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的保险公司。该公司的市值为1125亿美元。
TOP 4
友邦保险
友邦香港大楼
友邦保险集团(AIA Group)于1919年在新加坡成立,目前总部位于香港。它是*的泛亚人寿保险集团,业务遍及18个不同的市场,包括中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和柬埔寨。它专门从事人寿保险和其他金融服务。
友邦保险(AIA)曾是美国国际集团(AIG)寿险业务的领衔品牌。在08金融危机的之后,负债累累的AIG为了偿还政府债务,将AIA推向了国际合作市场。在向英国保诚变卖资产未果,引入中国战略投资者(中国人寿)失败后,友邦保险终于决定展开“自救”行动,于2012年在香港独立上市,自此便与AIG再无瓜葛。
友邦保险的市值为1163亿美元。
TOP 3
中国平安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经发展成为金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该公司的市值为2213亿美元。
TOP 2
联合健康集团
联合健康集团(UnitedHealth Group)是美国一家多元化的医疗保健企业,为全球125个国家和地区的1.15亿人提供服务。联合健康分保险和服务两大业务板块,两者在获客、健康管理、数据联通上互为补充。
保险业务根据客户来源分成四大板块:雇主和个人业务、老年人业务、联邦医疗救助业务和国际业务;目前,商保业务覆盖全美超3000万人,是联合健康最重要的保费来源。
该公司的市值为2325亿美元。
TOP 1
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
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Berkshire Hathaway)成立于1889年,与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的传奇紧密相连,后者成功将一家平庸的实体转变为世界上*的公司之一。
伯克希尔·哈撒韦现在是一家领先的投资管理综合集团,主要从事保险业务,并通过其子公司已进入铁路运输、金融、公用事业和能源、制造、服务和零售等其他领域。
➣ 1962年,巴菲特以每股7.6美元的价格买下了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部分股票。
➣ 2017年12月18日,伯克希尔·哈撒韦的股价是30万美元,成为人类历史上股价*的公司。
该公司的市值为5119亿美元。
其他排名11-15位的保险公司:
11. 苏黎世保险集团 ➙ 590亿美元
12. 英国保诚 ➙ 502亿美元
13. 美国国际集团 ➙ 470亿美元
14. 荷兰国际集团 ➙ 443亿美元
15. 美国大都会人寿 ➙ 431亿美元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保险公司会倒闭吗》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保险公司会倒闭吗、没工作能贷款吗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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